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辽源市2021年东山西路、福山街西延、十九中胡同道路工程以及仁和桥桥梁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7-6996525(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1396号
邮政编码:136200
项目名称:辽源市2021年东山西路、福山街西延、十九中胡同道路工程以及仁和桥桥梁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辽源市市区
建设单位:辽源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长春市中科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道路1134.237米、桥梁21米、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扬尘、粉尘污染防治,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禁止大风天气作业,防止扬尘污染。
2、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可能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要远离居民设置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施工场界噪声值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禁止夜间(晚22:00时-早6:00时)施工;营运期要加强对道路路面的维护和保养,采取相应的绿化措施,设置禁呜标志等噪声控制措施,有效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加强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并采取相应废水防治措施,防止废水污染水体。
4、项目要加强生态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控制作业带宽度,缩短作业及占用时间,一旦施工完毕,及时覆土,尽早进行绿化栽植。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垃圾及其他废弃物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