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34-7663255(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zyywings@foxmail.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双辽市东辽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 |
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 |
双辽市东西辽河防洪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在东辽河干流双辽市段新建护岸5处,护脚加固改造2处,总计长度2.754km(均在右岸建设),在东辽河双山渠首溢流坝下游30m处修建二级消力池,在二级消力池下游修建1座壅水坝,增加消力池下游水深,防止渠首下游河道继续下切。
在双山渠首下游段新建左右岸护岸4处,总计长度0.922km,其中左岸长度为433m,右岸长度489m。 |
1、废水: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临时防渗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抽外运做农家肥处理。
2、废气:施工现场、距离居民较近的工程应设置围挡、每天洒水降尘、起尘物料加盖苫布,使用低污染燃料、加强机械、车辆维修,减速慢行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消声器、定期保养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敏感点较近处设置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速慢行、减少鸣笛。
4、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施工区垃圾箱内,定期送指定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理;表土单独剥离、保存,用于植被恢复;泥浆自然干化后回填;施工围堰拆除产生弃方在施工结束后,直接外运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