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各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能源〔2024〕268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各开发区经发局积极组织辖区符合申报范围的园区和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5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报送至我局节能科。市属企业可以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我局节能科。
二、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各开发区经发局组织企业和园区填报2024年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表,并对动态管理表中明确的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审核。对于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自治区工信厅将组织进行现场评估。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的要及时上报我局。请于2024年4月10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国家、自治区层面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表。根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拒不按时填报动态管理表的企业(园区)将被移出绿色制造名单并进行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林艳华 5530451
节能科电子邮箱:jwzyk55@163.com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能源〔2024〕268号)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