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西梧州市龙圩区大好矿业有限公司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洞心村崩山冲高岭土矿临时用地的批复
2023/3/28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广西梧州市龙圩区大好矿业有限公司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洞心村崩山冲高岭土矿临时用地的请示》(梧自然资报〔2022〕5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西梧州市龙圩区大好矿业有限公司使用26070.78平方米(折合39.1062亩)临时用地。该临时用地为位于龙圩区新地镇洞心村崩山冲的集体土地,使用期限自批复之日起2年。
二、你局要依法依规加强管理,督促该公司做好以下工作:
(一)使用该临时用地前必须完善相关林业手续。
(二)不得在非矿区范围内的临时用地采挖砂石等矿产资源,违者按无证开采矿产资源依法查处。
(三)安全使用该临时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四)严防出现地质灾害、水土流失等不良现象。
(五)严防发生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别处耕地破坏。
(六)依法缴纳有关费用等。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梧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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