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严打整治百日会战】娄烦县局查处两起非 法转移危险废物案件
2022/1/4
经查明:2021年开始,杨某(男,壶关县人)非 法多次到娄烦县城向汽车修理厂收购废机油后,运输到太原市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出售,从中牟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一百二十条第五项之规定,我局依法对杨某、李某行政拘留。
目前,我局正对其他涉案人员进行调查。
2020年6月份以来,李某(男,交城县人)非 法多次到娄烦县城向汽车修理厂收购废机油后,运输到文水县某公司出售,从中牟利。杨某、李某均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网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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