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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峰:使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废气有组织排放

  公司位于江苏常州市武进区遥观工业园区,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包装容器回收清洗再生;金属材料、塑料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曾于2008年12月委托南京工业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编制了《常州顶新容器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新建包装容器回收清洗再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8年12月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核准(见附件),具体为70万只/年包装容器的回收清洗再生(60万只/年金属桶,10万只/年塑料桶);项目自2009年12月17日试生产,2010年1月28完成竣工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2号令)等有关规定,江苏顶新容器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在回收、清洗包装桶类型、数量不发生变化的基础上,优化了清洗工艺,提升部分生产环节自动化生产水平,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公司于2015年投资313万元***,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引进自动清洗线、喷漆设备、调漆设备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内空余场地,建设《江苏顶新容器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包装容器回收清洗再利用的装备自动化及环保提升技改项目》。并于2016年3月取得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

  本项目产品为包装桶清洗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N7724]危险废物治理,项目主要特点为:本项目淘汰现有落后生产工艺,使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水达标回用、接管和固废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