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退成进园,原生产装置停运。现有以下主要设备需要转让:1)转动类设备一宗,包括泵类、风机类、制冷设备类、空压机类等。2)静止设备类。3)反应釜类,包括聚氯乙烯生产用13m3和30m3的聚合釜,氯化聚乙烯生产用氯化釜釜体。4)热电类,包括2台45吨锅炉,1台35吨锅炉。3套静电除尘装置。2套3000KW的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套脱硫装置。
5)电气类:变压器和配电盘一宗。6)其余剩余设备及管道、阀门等。
资质要求:包含不限于:
1、化工石油工程拆除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经营范围含废二手设备收购。 4、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6、拆除单位有拆除同等或类似设备项目的施工经验和业绩。 7、其他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安全许可证等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