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专用空气呼吸器 RHZK空气呼吸器 空气呼吸器 消防空气呼吸器 按照欧洲EN136EN137标准设计的可用于抢险时对呼吸系统起保护的自给式呼吸设备。自给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由6.8升/30MPa碳纤维气瓶、减压器、供气阀、面罩、背板组件等组成。自给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广泛适用于缺氧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或不明,立即危害人体生命和健康的场所,例如:消防、石化、化工、实验室。冶金、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等作业环境进行自身防护和他救作业。供气时间超过60分钟,产品**符合**部GA124-2004标准并获得中国船级社(CCS)船检产品认证证书,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要求,船用产品分别经中国船级(CCS)和德国劳氏船级社(GL)的认可
消防专用空气呼吸器 用空气呼吸器 产品型号:RHZKF6.8/30
适用范围:浓烟缺氧及任何有受毒气,烟气,蒸汽污染的大气环境中
温度范围:-30~~+60温度范
相对湿度:0-FS
大气压力:70KPA-125KPA
气瓶容量:6.8L
气瓶材质:碳纤维瓶
储 气 量:2040L
使用时间;≥70MIN
报警压力:5.5MPA±0.5MPA
工作压力:30MPA
呼吸阻力:≤1000PA
重 量:≤8.8KG4.
作业时间:70分钟-80分钟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空气呼吸器 RHZK空气呼吸器 空气呼吸器 消防空气呼吸器 使用注意事项
1. 有呼吸方面疾病的消防员,不可担任需要呼吸器具的工作。
2. 担任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后,不应立即使用隔绝式呼吸器。
3. 需要呼吸器的工作,应有两个在一起伴行,以彼此照应。
4. 佩戴者在使用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的指示值,根据撤离到安全地点的距离和时间,及时撤离现场,或听到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后及时撤离现场。
5. 一旦进入空气污染区,氧气呼吸器不应取下,直到离开污染区后,同事还应注意不能因能见度有所改善,认为该区域已无污染,误将呼吸器卸下。
6. 氧气呼吸器打开气瓶阀时,为确保供气充足,阀门必须拧开2圈以上,或全部打开。
7. 氧气呼吸器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避免碰撞、划伤和敲击,避免高温烘烤和高寒冷冻及阳光下暴晒,油漆脱落应及时修补,防止瓶壁生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损伤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提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超高强度钢空气瓶的使用年限为12年。
8. 氧气呼吸器气瓶内的空气不能全部用尽,应留下不小于0.05MPa压力的剩余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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